一、办理条件:
1、本区户口居民出国定居的,应该由本人(或监护人)、户主、亲属等关系人及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
2、对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出入境管理部门等调查核实并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后,公安派出所直接注销。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能证明在国外定居的证明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3、出国定居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已领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一般是当场办结。
户口户籍的含义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