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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落户办理条件和材料 重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落户办理

2022-08-24城市文化

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落户条件

  1、新生入学迁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2、毕业生就业迁入: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在城镇地区登记户口。

  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落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毕业证》;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居民身份证》,其中市外迁入的,还需《户口迁移证》;

  5、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住房手续;

  6、在租赁住房落户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入户手续和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公、廉租房除外)。

  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内。

1、由派出所审结的户口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需上报区、县(自治县)公安局审核的户口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县(自治县)公安局。

  3、区县(自治县)公安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结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应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结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4、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结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结结果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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