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才落户政策中明确规定,在本区就业的专科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取得初级职业资质证书以上人员等一般人才可以在重庆落户。
重庆大专落户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新生入学迁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2、毕业生就业迁入: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在城镇地区登记户口。
申请材料
新生入学迁入:
1、加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2、市内迁入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市外迁入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就业迁入:
1、书面申请书;
2、《毕业证》;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居民身份证》,其中市外迁入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5、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住房手续;
6、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后,由派出所报经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审批。
具体流程:符合办理条件者申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重庆本科生落户条件
在本市就业的本科生人员
重庆本科生落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或务工证明;
3、毕业证或者技术职称证书或者人才证明文件;
4、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住房手续;
6、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
7、在直系亲属处入户和有随同迁移人员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