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下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二)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申请补贴。
1、登录“重庆就业网”,点击“单位登录”。
2、登录后点击“政策申报”。
3、在“单位服务”点击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一)、2000元/人
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6000元/人
对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注意: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主要内容:
1、招用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招用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条件:
1、适用于应届毕业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群体;
2、适用该项政策中招用应届毕业生的企业应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
申报流程:
1、在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纸质资料。
2、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审核。
3、在区政府网站在线公示。
4、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