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填报申请表。或者在重庆人社APP、重庆智能就业官方平台微信小程序线上申报个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审核
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分别比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参保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
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还需自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备案登记起,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核实申请人申报补贴时段就业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3、公示
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个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在地社区(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个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在5月和11月底前将上年度补贴划入个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