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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2021-08-31城市文化

  8月19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定同一人近12个月内多次(三次或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非配偶或者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除外)且产权人为三人及以上的职工,均不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相关介绍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如下:第一,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后定期可以提取公积金对本息进行偿还;第二,购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金额作为首付款;第三,没有购房需求的情况,如果需要装修房子,装修之后可以凭装修的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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