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职工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提取
办理条件: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二)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单身职工1500元/月(18000元/年)、已婚职工3000元/月(360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单身职工1200元/月(14400元/年)、已婚职工2400元/月(28800元/年)。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三、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2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2年内提取。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2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2年内的。
4、购买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2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2年内的。
四、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
提取条件:符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装电梯的,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实际支出。
六、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