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重庆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也就是说: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贷款对象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庆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贷款。
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
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贷款成数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0%,多子女职工家庭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