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户口在本街道范围内,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96年以后参保的可到55岁),有劳动能力,且前无工作,有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所适用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情况。
申请材料:
1、就业转失业人员: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照片一张、1寸照片两张(彩色),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单位人事档案。
2、学校毕(肄)业学生:(含大学,初中,高中,职高,成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照片一张、1寸照片两张(彩色)。必须出具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及学生档案。
3、劳释人员: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照片一张、1寸照片两张(彩色),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个体工商户: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照片一张、1寸照片两张(彩色),个体工商业或私营企业业主停止经营的必须同时提供歇业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5、退役转业军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照片一张、1寸照片两张(彩色),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必须同时提供自谋职业协议书原件。
6、若1-5人员类型都不属于的人员:提供常住地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照片一张、1寸照片两张(彩色)。
服务渠道:
1、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2、线下:乡镇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咨询方式:
023-12333。
是否收费: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