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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助学贷款办理电话地址 重庆黔江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2022-08-24城市文化

  办理时间:

  7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各区县学生资助中心集中受理

  办理地址:

  黔江区正阳新城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3304室

  联系电话:

  023-79230969

  黔江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学生和家长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贷款,在就读大学期间由国家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学生自己开始还息,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签)。

  一、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如遇政策调整,额度按政策调整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二、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在就读大学期间由国家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学生自己开始自付还息,毕业后的第六年(毕业当年算第一年)开始,每年按照合同约定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毕业后也可选择一次性还清或偿还部分本金(毕业当年8月15日前还清,无需利息;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金额才产生利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四、申请条件

  申请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以下条件优先支持

  农村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和城乡特困户;

  贫困边缘户或监测户;

  孤儿及残疾人困难家庭;

  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经济困难家庭;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失业家庭;

  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的短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

  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学生父母,如借款人父母由于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的,可由学生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者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能力,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岁之间。有不良征信的不作为共同借款人,有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人,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五、所需材料

  (一)大学新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可办理现场注册打印)。

  2、未办理预申请的学生需现场打印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含收费依据或学费证明)。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现场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借款人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或者高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

  6、提供收费依据(票据)或学费证明或网上缴费截屏。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三)在校大学生续贷所需材料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分流人员、避免聚集,在校大学生续贷可在网上办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自行下载打印受理证明),部分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网上办理续贷的可到现场办理。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完成在线申请后现场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现场办理本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续贷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前来办理即可。

  六、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

  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资料齐全后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二)上交受理证明

  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高校,作为先行免交相关费用依据。

  回执录入确认

  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未到高校就读或因故确实不需要贷款的学生及时与黔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取消贷款,凡当年10月30日前未录入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贷款学生有义务敦促高校及时将受理证明录入系统进行确认。

  贷款审批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进行最终审核成功后,国家开发银行将当年贷款资金转入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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