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7月25日至9月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6:00)
办理地点
合川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贷大厅(合川城投大楼底楼101室)
咨询电话
42842778
办理条件
(一)学生和家长(共同借款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ニ)入学前学生户籍和共同贷款人的户籍必须为合川籍。
(三)共同贷款人原则上是贷款学生的父母。若非学生父母,其年龄需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
(四)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