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职工的生育保险可以定额报销参保人本人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主要包括按规定实施绝育、输精管结扎术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报销其配偶的生育费用。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职工医保(医保与生育合并,生育保险不单独缴费),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重庆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形
未连续参保缴费满六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欠费达6个月及以上的,欠费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同时,不予支付的情形包括: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