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会计分录是:
1、收到来料:可以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材料明细账登记;
2、领取来料:领取来料及别的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处理同上;
3、完工时应当:
借:“库存商品”科目;
贷:“生产成本”等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来料加工贸易(Processing)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承接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1、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材料、辅助材料,制成品交外商销售,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
2、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材料、辅助材料、主件、配件和包装材料,成品交外商销售,但原材料进口与产品出口分别作价;外商除提供部分或全部原材料外,还提供一些机器设备、工具、模具等,其价款一般从加工费中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