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十八岁少女”没有具体的称呼,但是可以称为碧玉年华、锦瑟年华、二九年华,在古代十八岁是非常宝贵的年纪。女子满15岁,可以称为“及笄之年”,出自《礼记·内则》,古代女子满15岁结发,用笄贯之,因称女子满15岁为及笄,形容女子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古时女子十五岁时许配的,当年就束发戴上簪子,也即是“笄”。未许配的,二十岁时束发戴上簪子。
古代女性不同年龄段的称呼
10岁至11岁——髻年;
12岁——金钗之年;
13至14岁——豆蔻年华、舞勺之年;
15岁——及笄之年;
16岁至19岁——碧玉年华、锦瑟年华、二九年华;
20岁至23岁——标梅之年、桃李年华;
24岁——花蓓(信)年华;
30岁——半老徐娘。
古代女子的自称
一、古代未嫁女子对自己的称呼:小女、小女子等。
小女和小女子:小姑娘,小女孩子,女儿对父母尊长自称,旧时对自己较为谦卑的称呼。现代指娇小的女人,多为可人,娇气,傲气,骄气,稚气等女子的爱称或尊称。
二、古代已婚女子对自己的称呼:妾身、奴家、贱妾等。
1、妾身:是古代女子对自己的谦称。
2、奴家:是古时女子或者妇女的自称。
3、贱妾:地位低下的姬妾,也指古代妇女谦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