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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生育关怀资金申请条件及资助标准

2022-07-13城市文化

  申请条件:

  1、要求申请者户籍在南岸区,为独生子女贫困家庭。

  2、申请范围包括:无生活来源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困难家庭。

  3、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考入专科及以上入学困难的,也可申请生育关怀资金。

  4、还有因意外事故、重大灾害或重大疾病造成贫困的计划生育家庭。

  5、因公受伤、遭受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资助标准:

  1、在生育关怀帮扶救助标准方面,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人员若遇重病住院、死亡等情况,慰问标准为500元以内。

  2、在传统节日期间,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中的子女死亡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3、如果是低保家庭。独生子女考上本科入学时,给予一次性3000元以内的助学救助,考上专科,入学时给予一次性2000元以内的助学救助。

  4、如果是特困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每户2000元以内。

  申请人可到南岸区街镇各街镇人口计生办、计生协会,申报生育关怀资金,街镇、村(居)委两级公示7个工作日后上报审批。

  申报程序

  由符合生育关怀资金救助申报条件的家庭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市南岸区生育关怀资金申报审批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申请。

  (二)因身患重病、遭遇重大灾害或其它意外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申请临时救助的,须提供医院诊断书、医疗费开支情况等证明或遭受意外伤害的相关资料。

  (三)享受低保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入大专及以上院校入学困难,申请助学救助的,须提供婚育情况证明、《录取通知书》、低保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申请困难救助的,应提供镇街或村(社区)有关任职证明、因公受伤、遭受意外或重大疾病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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