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天气+城市文化

首页>天气生活>城市文化

重庆低保申请条件

2022-06-28城市文化

  持有重庆市户口的居民,申请获得低保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户口低于410元/月,城市户口低于546元/月)。

  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其他财产。

  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的标准是多少?

  从2019年9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

  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申请确有困难的,应当主动提供帮助。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低保申请后,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核实申请家庭经济状况,通过群众评议、集体研究、张榜公示等程序进行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按照材料审查、随机抽查、评审会审议、作出审批决定的程序,作出低保申请家庭是否享受低保的决定。

  家庭收入包括哪些人的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照申请人家庭成员月收入总额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确定。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家庭成员月收入,按照提出申请前一个月的收入确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成员月收入,按照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货币和实物的总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12确定。

  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相关内容推荐

你可能感兴趣

最新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