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天气+城市文化

首页>天气生活>城市文化

三亚市人才购买商品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2-06-09城市文化

  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为成年子女,下同)中至少1人在海南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及购买商品房

  一、住房保障范围

  1、人才住房保障范围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人才。

  2、人才引进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3、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三亚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

  4、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间在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

  二、住房保障对象

  (一)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规定条件的大师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二)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50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

  (三)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四)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五)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

  人才购买商品住宅

  (一)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住房,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二)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中关于总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政策的,本人可在三亚市购买1套住房。

  (三)与三亚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将总部、板块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在三亚的企业,其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三亚市购买1套住房。

  (四)在产业园区(崖州湾科技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等)落地科研单位的教育科研人员,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三亚市购买1套住房。

  提示:海南省进一步完善人才购房购车政策,未落户人才也可买房。

  三亚人才购房新政

  购房条件

  一、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为成年子女,下同)中至少1人在海南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二、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三、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相关内容推荐

你可能感兴趣

最新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