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重庆户籍还是外省户籍,均可在重庆市任一派出所办理。
已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在重庆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户籍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证件损坏、丢失的,可向重庆区县公安机关确定的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重庆异地身份证掉失补办材料
(一)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补办流程
第一步,异地受理点申请。申请人带齐申办材料,到市内居住地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申请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第二步,现场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相关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异地受理点领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跨省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