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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

2022-05-20城市文化

  免处罚行为:

  1、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但是驾驶人能出示电子驾驶证或者有效身份证件,证实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的;

  2、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但是驾驶人能出示电子行驶证,证实电子行驶证信息与车辆信息相符的;

  3、未粘贴交强险标志,但是驾驶人能出示电子化交强险标志或者保单、纸质交强险标志或者保单等四种凭证之一的;或者民警通过执法PDA以及信息系统核查后确认机动车已经投保交强险的;

  4、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但是驾驶人能出示电子化或者纸质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者民警通过执法PDA以及信息系统核查后确认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

  以下行为罚款100元:

  1、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3、驾驶机动车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

  4、驾驶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或者避让行人的;

  5、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6、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时,不依次通过的;

  7、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者路口内的;

  8、驾驶摩托车时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9、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0、上道路行驶的除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11、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

  12、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3、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4、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16、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17、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8、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19、驾驶机动车未携带交通信息卡的;

  20、驾驶校车、面包车、摩托车、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含公交客运)超过核定人数的,但是驾驶载货汽车在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除外。

  扣分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八)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温馨提示:

以上只是【重庆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的部门内容,全部详细内容点击这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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