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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区买房后可以入户吗

2022-05-20城市文化

  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购房可申请落户的成套住宅房屋,是指本市城镇地区具有个人合法产权的国有土地性质的成套住房,包括新房、二手房、自建房、安置房以及继承或赠予的住房。购买二手房落户,不受卖房人户口未迁出的影响。

  住房产权人同意,其符合购房落户条件的配偶可以申请落户;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户口只能随监护人(直接抚养人)迁移落户,但监护人是现役军人的除外;共有产权住房,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允许其中一个产权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成年人、父母落户。

  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办理指南

  1、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区县户口居民,房主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当场办结。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在9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备注:迁出人员在迁出地为户主(全户迁出的除外),拟选择将材料邮递到派出所或网上跨省通办的,请在申请书中明确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员的关系。

  2、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

  3、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含房屋产权证、或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和抵押贷款合同)。

  4、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5、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和产权人同意入户手续。

  购买成套住房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在本市城镇地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户口只能随直接抚养人迁移)、父母可申请登记户口。

  申请材料:

  1、住房产权人书面申请书,备注:迁出人员在迁出地为户主(全户迁出的除外),请在申请书中明确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员的关系。

  2、房屋产权手续。

  3、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

  4、产权人配偶以购房为由迁移户口的,提供结婚证和产权人同意手续。

  5、户口迁移人员年满16周岁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6、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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