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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能不能落户口

2022-05-18城市文化

  目前不可以迁入户籍,公租房的居住人员不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目前重庆可以落户的情形有如下几种,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对比看自己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务工经商户口迁移落户条件:在主城都市区,符合下列情形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下同),可在相应地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主城都市区: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1年以上;主城都市区外的其他地区:在本市务工2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的。

  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落户条件:1、夫妻投靠按自愿原则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现役军人入伍前户口在本市的,其配偶可在军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父母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未成年子女可自愿申请投靠父亲或母亲登记常住户口。本市户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3、年老父母可申请投靠成年子女登记常住户口。退休人员以及本市户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人才户口迁移落户条件:1、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获得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学生户口迁移落户条件:1、新生入学或者在校就读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2、市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3、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开除学籍的,户口应迁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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