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业人员体检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体检对象如下: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4、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5、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操作人员;
6、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二、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
根据国家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设立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项目。除以上检查项目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还应检查霍乱、阿米巴性痢疾和副伤寒,化妆品生产人员还应检查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如手癣、指甲癣等)、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
三、办理地点
1、区人民医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北观16号;电话:40407975
2、区中医院;地址:长寿区杏林路一号;电话:40244480
3、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花西路9号;电话:40407814
4、区第三人民医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尚城北路10号;电话:40714337
5、长寿湖镇卫生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长狮路18号;电话:40364310
6、葛兰镇卫生院;地址:长寿区葛兰镇枣子街1号;电话:40811222
7、双龙镇卫生院;地址:重庆巿长寿区双龙镇龙湖大道99号;电话:40310187
8、洪湖镇卫生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正街248号;电话:40731017
9、化工园区医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中心路73号;电话:68974284
10、川东医院;地址:长寿区菩提街道桃花大道44号;电话:40492243
11、怡和医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西路1号;电话:40334033
12、桃源医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北支路1号;电话:40885526
四、流程
首次体检办证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原证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人员,还需提供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健康证(1个月内)原件及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到经营机构所在的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室)填写登记证明,公共场所、饮用水和消毒产品从业人员到经营机构所在地的街镇卫生监督站(设在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内)填写登记证明。开具所需证明后,可到所从业单位所在街道相对应的体检办
证机构(见附件)参加预防性免费体检,办理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