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需要在住房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除此以外,还有以下条件:
1、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申请人本人、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购买家庭名下普通第一套、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为其他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4、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5、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四年,多层住宅不超过三年,购买二手房为办理过户手续二年内;
6、借款人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
7、已付清房款不得申请(二手房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