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住房公积金需缴存满一年,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9、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
10、物业费提取、无房户提取的。
备注:《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山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