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要件
1、职工以现金或商业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
2、职工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契税证明。
二、提取时限
职工以现金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的,自签订登记备案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额度
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职工,可持银行相关还款凭证(含提前部分还贷凭证)申请提取自偿还贷款之日起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金额。
四、有关说明
1、2021年7月5日(含)后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的职工,须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要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2021年7月5日前现金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且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要件,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21年7月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按原政策执行,即持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关要件,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2021年7月5日(含)后现金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要件,自签订登记备案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