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职工的工伤诊断证明或《工伤康复最终评估意见》;
4、《重庆市工伤职工特殊情况申报表》;
5、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原始票据(粘贴在《重庆市工伤待遇报销发票粘贴单》背面)、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含一日清单)、复式处方笺、检查结果报告单;
6、工伤职工在门诊治疗工伤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进行手术的)、长期、临时医嘱复印件;
7、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的涉及工伤职工的所有审批手续报表;
8、《重庆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审核结算表》;
9、区县(自治县、市)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工伤保险的简介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