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长缴费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2、延长缴费后一次性缴费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达到退休年龄或者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一定要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无法领取养老金了。非社保部门的原因导致的退休晚办,养老金会不予补发。
像有些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老职工,因为档案不全,导致有关缴费年限无法认定的话,也是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所以退休前一定要准备好职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