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旅游签注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成年监护人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人在境外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办证流程:
1、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赴台湾签注的免采集);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材料;
4、缴纳证件工本费;
5、领取证件。
办证时限及领证方式:
1、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赴台湾签注的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注: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证件办结后申请人到原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件。其中快递取证属于有偿服务,收件时支付邮费。具体详见《受理回执》。
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