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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户口离婚分户办理条件及材料 重庆农村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2022-09-05城市文化

  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居民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村居民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分户:1、结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2、离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无合法住房,但已离婚半年以上的;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独立住房居住的。

  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结婚证或离婚证(包括法院的离婚判决书);4、农村合法住房证明(包括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分割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分割的判决书)。

  农村分户规定

  1、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办理条件:本区农村地区家庭户居民户口分户应当遵循“分家、分吃、分住”的三分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⑴离婚;⑵实事上已分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但下列情形不予分:

  (1)夫妻之间;

  (2)投靠迁入父母与被投靠子女;

  (3)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有法定义务的扶养人、抚养人或监护人;

  (4)同户仅有一个子女的,一般不宜分户;其中父母不能独立生活的,不予分户。

  (5)住房已消失或是危房的,不予分户。

  3、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含网上);

  (2)受理(含派出所窗口或网上);

  (3)审核、审批;

  (4)办结。(说明:对于非网上申请的:①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②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③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4、所需材料:(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3)离婚手续(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者协商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

  5、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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