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换发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原件)。
适用对象: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因破损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可申请换发。
承诺时限: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补证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遗失声明(原件)。
适用对象: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的,可申请办理遗失补证。
承诺时限: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不动产证的含义
不动产证一般指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