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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 重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

2022-08-26城市文化

  补贴对象为企业/用人单位。

  1、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招用重庆市脱贫人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其他事项:

  1、对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招用脱贫人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全额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补贴程序

  1、申请。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可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人员花名册。

  2、审核。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比对就业失业登记、企业参保等信息。

  3、公示。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企业、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企业所在地街道(乡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划入企业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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