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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低保人员申请就业补贴流程 重庆低保人员申请就业补贴

2022-08-25城市文化

  1、申请:低保就业补贴实行“先核减,后补贴”的原则。低保家庭人员自办理就业登记,且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后,每季度首月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季度补贴,填报申请表。

  2、审核: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比对就业失业登记、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后报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送民政部门审核。

  3、公示: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在地社区(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划入申请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一、重庆低保就业补贴政策

  对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家庭人员,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给予低保就业补贴。低保家庭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1年。低保就业补贴实行“先核减,后补贴”的原则。

  也可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

  (三)补贴期限

  低保家庭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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