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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梁平助学贷款在哪儿办

2022-08-24城市文化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梁平区;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梁平区;

  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梁平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二、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在哪儿可以申请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发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可以远程(网上)办理,也可以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办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具体操作如下:

  1、办理时间

  7月27日一9月30日(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注意:为避免人员拥挤,首次贷款和现场续贷办理需用微信识别预约二维码进行预约,按预约时间来办理。办理时需戴好口罩。

  2、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区教委209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育英街83号重庆市梁平区南华初级中学对面)。

  咨询电话: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或拨打重庆市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3-53239926 023-5323993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积极支持、鼓励、倡导远程(网上)办理续贷。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陆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小贴士

  (一)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者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1、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怎么办?

  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

  2、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

  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二)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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