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乌宝路3号资助中心1号、3号、5号、7号窗口
咨询电话
023-72875680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国家批准的全日制高校已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2、申请人必须具有涪陵区户籍;
3、生源地贷款需由学生父母或其他亲属作为共同贷款人,共同贷款人必须具有涪陵户籍;
4、在涪陵就读高中的外区县户籍学生,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贷款额度
学生就读大学期间,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16000元,基本满足大学每年的学费和住宿费需要。
所需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录取通知书样本。
贷款流程
预申请
高中毕业生于当年2至4月,在就读的高中学校填报个人预申请表(在校大学生不需要预申请),由学校汇总上报资助中心(户籍在外区县的学生,由学生自己保管加盖学校公章的预申请表,以便办理助学贷款时交给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网上预约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更好的为贷款学生及家长提供服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提前1天在线实名预约,预约网址:http://vip18.manrong.pw/appoint/。
正式申请、贷款签约
(1)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时间到涪陵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进行办理,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2)首次贷款学生:需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首次办理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一同前往办理;
(3)继续贷款学生: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线上办理的学生,也可预约后,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一人前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4)生源地贷款为一年签约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8月。
贷款发放
(1)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学生以后也可通过该支付宝账户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送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并提醒高校于10月10日前完成“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转至就读高校,以支付学生学费、住宿费。支付后如有结余,结余金额将留在支付宝账户供学生支取作生活费。
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大学生参军,国家财政将代为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在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和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原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