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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夫妻投靠落户如何办理 重庆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2022-08-22城市文化

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条件

公民因结婚,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实际居住时限按区县公安机关统一明确规定执行)条件的,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夫妻投靠登记户口。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备注:迁出人员在迁出地为户主(全户迁出的除外),拟选择将材料邮递到派出所或网上跨省通办的,请在申请书中明确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员的关系。(必须)

  2、《结婚证》(必须)

  3、申请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必须)

  4、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5、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必须)

  6、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父母子女关系,《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不提供)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派出所分管领导审批→分局户政科审批(本市户籍“三投靠”入城镇居民户的除外,只需派出所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

  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当场办结;对迁入农村非征地开发地区和市外迁入的,报派出所领导审结,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对迁入农村征地开发地区的,由派出所领导批准后,报区县公安机关审结,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调查核实时间除外)。

  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在90日(其中市外迁入的在30日内)内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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