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城市文化

首页>天气生活>城市文化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常见问题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常见问题及回答

2022-08-19城市文化

  Q:我妻子怀孕了,但是她没工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请问她可以使用我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吗?

  A:不可以。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可以报销参保人本人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包括报销其妻子的生育费用或生育津贴。

  Q:我生了小孩后,生育保险要怎么报销?需要办什么手续和什么资料?

  A:参保职工在重庆市医保定点医院生产的,生育医疗费可在定点医院网上结算。生产后,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银行卡账户信息和出院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了联网结算的女职工还可以通过“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申领生育生活津贴。

  因紧急情况或异地生产未联网结算的参保职工,可在生产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处方、检查报告单等)、银行卡账户信息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

  Q:生育保险有哪些情况是不报销的?

  A:未连续参保缴费满六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欠费达6个月及以上的,欠费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同时,不予支付的情形包括:

  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猜你喜欢

热点推荐

你可能感兴趣

最新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