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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换工作如何接续生育保险 重庆换工作怎么接续生育保险

2022-08-19城市文化

  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原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变更工作时,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超过3个月的,其原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单位职工的有关规定需要重新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发生欠费后再补缴是否影响生育保险待遇?

  重庆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于2017年合并实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合并实施后,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两项保险的待遇。

  参保单位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按规定支付两项保险待遇。欠费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欠费期间其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欠费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两项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职工医保(医保与生育合并,生育保险不单独缴费),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注:1、个人缴纳职工医保的人群不报销生育保险,只有随单位参保的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参与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的人群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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