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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学生落户政策规定 重庆学生落户有哪些规定

2022-08-19城市文化

学生户口迁移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毕业、转学、退学、开除学籍涉及的户口迁移。

  (1)新生入学或者在校就读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2)市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3)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4)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开除学籍的,户口应迁回原籍。

  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备注:迁出人员在迁出地为户主(全户迁出的除外),拟选择将材料邮递到派出所或网上跨省通办的,请在申请书中明确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员的关系。

  2、《毕业证》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其中市外迁入的,还需《户口迁移证》

  6、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住房手续

  7、在租赁住房落户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入户手续和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公、廉租房除外)

  在校大中专学生落户(市内迁入)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加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或录取通知书。

  3、《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

  4、在户口所在地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还应提供住房手续。

  5、在户口所在地城镇地区直系亲属家庭户口处落户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居民户口簿》。

  在校大中专学生落户(市外迁入)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加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或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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