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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重庆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2022-08-17城市文化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

  (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农村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五)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当地人民***应当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发给生活补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帮助。

  独生子女证好处

  1、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2、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3、农村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4、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5、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发给生活补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帮助。

  2022年重庆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标准

  1、独生子女保健费

  发放标准: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至子女年满14周岁前,每月发放2.5~5元,或者一次性发放不低于300元的奖励。

  发放渠道:有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发放;没有单位的城乡居民,由当地政府承担。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金

  发放标准:对于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群体,退休后增发5%的退休金;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养老保险规定增发养老金。

  发放渠道:有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发放;没有单位的城乡居民,由当地政府承担。

  3、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生病住院期间,其子女每年可享受不低于10天的护理假。

  需要注意的是:独生子女的护理假,属于带薪假,单位不得克扣休假期间的工资。

  对于以下两种家庭,当地政府部门还会提供优抚和照顾:

  1、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2、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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