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规定,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560元。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扶助标准
按照通知,2022年7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
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
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重庆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制度
扶助标准
(1)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
(2)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转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什么?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申请条件:
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等);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本人年满60周岁当年的1月15日前。
申请地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申请(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在本人户籍地申报)。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