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按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用人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任由本人承担。
申请方式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方式为线上和线下。
1、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
手机端:点此扫描“重庆就业”小程序码,进入“重庆智能就业官方平台”,点击“政策申报”,进入“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页面,按提示步骤进行线上申报即可。
电脑端: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进入“政策申报”页面,点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按提示步骤进行线上申报即可。
线下: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
2、用人单位
线上:用人单位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进入“政策申报”页面,点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用人单位)”,按提示步骤进行线上申报即可。
线下: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