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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重庆市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2022-08-04城市文化

  1、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单位行成决定后,应及时将失业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凡是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当开出《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和《重庆市企业失业职工档案收交通知书》及装订成册的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档案内必须附有:职工参加工作的招工录取通知书;劳动合同;单位形成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决定)书;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经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其按照各区、县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以及应注意事项。

  2、凡是符合失业保险条例及其失业保险规定的失业人员,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者单位因欠缴失业保险费在限期一年内仍未缴清所欠的失业保险费,造成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按照失业人员工作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120%予以赔偿。

  3、失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原已办理的失业保险登记(即:缴费年限)仍然有效,只是将中途未申报或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补申报、补缴纳,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4、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由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失业人员跨区(县)市的由原单位劳工(人事)经办人员将原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决定)书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卡拿到参保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证明该单位己在该区参加或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然后将通知书和个人缴费卡及档案材料一并送交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重庆怎么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城镇户籍常住人员;

  2、高校毕业生,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人员;

  3、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

  4、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5、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其它单位下岗失业人员。

  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求职登记表》;

  3、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常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6、近期红底登记照2寸3张;

  7、农村进城务工6个月以上的还须提供流动人员居住证、婚、育证明、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据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级复印件;

  8、高校毕业生,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人员需安置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复印件;

  9、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需出具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其余都需两份。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资料向常住地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办理未就业证明,街道(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对申请人身份、户籍、就业愿望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进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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