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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2022-08-02城市文化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

  失业人员可以在手机上下载“重庆人社”APP或者登录“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领,也可以到户籍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领(市外户籍人员到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领)。

  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凭借一张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81号)文件规定,全市失业保险金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当前每人每月标准是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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