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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22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2年池州居民医保缴费

2021-12-04生活

  池州市2022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2021年9月30日—12月20日。2021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900元,其中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已参加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无须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缴纳2022年参保费用。

池州市2022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2年池州居民医保缴费

  缴费对象

  1、户籍在蓉城镇或长期居住在蓉城镇就业、经商等人员,(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应在其常住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登记。

  2、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池州市2022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2年池州居民医保缴费

  3、职工医保缴费中断可续缴:

  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设置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已在外地参加居民医保或连续稳定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的不得重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

池州市2022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2年池州居民医保缴费

  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使用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

  2、线下PC端参保缴费;居民带户口本到居住的村、社区集中代收,协助缴纳。

  困难群体分类资助缴费参保: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参保费由县财政全额资助;

  2、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员个人参保费县财政按90%定额资助,即县财政每人资助288元,个人缴纳32元;

  3、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个人参保费县财政按80%定额资助,即县财政每人资助256元,个人缴纳64元;

  4、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脱贫不稳定和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个人参保费县财政按50%定额资助,即县财政每人资助160元,个人缴纳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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