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开始,存量住房商贷利率迎来批量调整。今天一大早,就有不少购房者纷纷晒出房贷利率下调的好消息。不过也有人产生疑问,为何同样在广州,自己调整后的利率是3.9%,朋友却是3.55%?按照新的LPR,又为何没有降到3.3%?
3.3%的预期是怎么来的呢?
房贷利率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加点幅度构成的,即“贷款利率=LPR+基点”。10月21日LPR为: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10月17日介绍,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将加点幅度统一降至-30个基点,大部分房贷客户10月26日就可以通过贷款银行的指定渠道查看调整结果,部分中小银行完成调整的时间可能会略晚,总体预计会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拆分房贷利率的两部分构成,可以更加清楚看到,房贷利率降至3.3%是两项政策都落地后的结果——根据“5年期以上LPR-30个基点”计算,即“3.6%-0.3%”,得到3.3%。
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仅涉及加点幅度,不涉及LPR调整。换言之,存量房贷调整分为两步:第一步,10月25日,调整LPR加减点部分;第二步,根据贷款人选择重新定价日不同,在重新定价日后利率更新为最新一期LPR利率。
由于贷款重定价日的差异,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存在3.9%、3.65%、3.55%三种情况。
当然,如央行负责人所说,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新老房贷利差问题,需要通过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破除制度性障碍,促进商业银行、借款人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
为此,央行9月29日发布公告进一步完善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允许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就是为了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LPR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意味着,自11月1日起,存量和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均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重定价周期,选择按年、半年或季度重定价。调整后,购房者将能尽早享受低利率。
需要承认的是,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银行面临新一轮息差考验。但与此同时,新老房贷利差收窄后,提前还贷会明显减少,有利于银行稳定贷款规模,提高贷款质量。助力房地产止跌回稳,也能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进而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这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需要,也是银行从经济发展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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