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热点

首页>天气生活>热点

男子月薪5万试用3天为什么被裁 公司回应:简历造假

2023-01-11热点

北京某公司一品牌总监,入职试用3天就被解雇。该员工愤而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那么,为什么这个员工被裁人呢?公司是怎么回应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男子月薪5万试用3天为什么被裁 公司回应:简历造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张某于2020年5月18日入职北京某公司,任职品牌总监,双方签有期限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固定薪资标准为税前50000元,转正后加入绩效。

  2020年5月21日,公司向张某出具了解约声明,以其不胜任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其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于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1.公司与张某继续履行双方于2020年5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2.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31日工资22988.51元。

  张某与三家公司劳动纠纷

  甲公司

  张某任品牌总监一职,月薪5万元,仅试用3天被解雇

  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张某工资9千余元,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公司回应:安排给张某的工作任务没达到预期,且简历造假

  丙公司

  张某2019年7月1日至9月16日在此工作

  法院仲裁结果为:北京某丙公司给付张某2019年7月10日至9月16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6万元、2019年7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工资6万元

  丁公司

  2019年8月19日到11月26日,张某任职品牌总监。

  法院在一审判决结果为:北京某丁公司应支付张某工资差额23858.29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万元,公司共计需支付11余万元,驳回张某其它诉讼请求。

  公司指出:张某近一个月的时间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

  此前有媒体报道,张某入职北京某甲公司任品牌总监一职,月薪5万元,仅试用3天张某就被解雇,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张某工资9千余元,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新闻报道后,有网友认为这种情况比较异常,也有网友认为这可能是用人公司“以挖代裁”的套路。

男子月薪5万试用3天为什么被裁 公司回应:简历造假

  月薪5万试用3天被辞退?公司回应:他简历造假

  据耿先生回忆,2020年春,北京某甲公司在求职平台发布招品牌总监的信息,因受疫情影响,耿先生通过线上的方式面试了张某。面试时张某给耿先生的感觉还不错,在未背调的情况下,公司让张某入职。2020年5月18日,某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固定薪资标准为税前5万元,转正后加入绩效。

  耿先生称,张某试用期间不仅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他安排给张某的工作任务也没达到预期。他曾两度与张某交流整改,但是整改后还是不行。在一个商务活动中,耿先生还遇到张某简历中提到的前单位某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的简历显示,他在某乙公司带领过120人的团队,但耿先生询问某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说,“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们没那么多人。”

  耿先生认为,张某与公司所招聘的工作岗位不匹配,无法胜任,试用期不达标。2020年5月21日,某甲公司向张某出具了《解约声明》,提出要与张某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离职薪资核算情况为:试用期4天薪资以月薪5万元计算,共计9195.4元,并希望张某尽快办理离职手续。

  张某收到《解约声明》未去公司办理交接手续。他表示不服,要求某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还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结果为:某甲公司与张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某甲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31日工资约2.3万元;驳回张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公司不服该仲裁结果,随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公司无需与张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无需支付张某2020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工资约2.3万元。

猜你喜欢

热点推荐

你可能感兴趣

最新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