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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应该向谁申请

2019-05-15 来源:天气网

  国家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应该向谁申请

  天气网讯,今天(15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15.94元。而去年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同比上涨了31.2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15.94元。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最高法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19年5月15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向谁提出申请?

  据了解,国家赔偿包括两种类型: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1、行政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刑事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二十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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